南方中心用户协议
欢迎使用IP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ipc26.com/)。
IP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深圳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方中心”)开发与运营。本协议自开始使用网站并成为网站会员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南方中心可能会更新协议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来通知用户,更新结果将在平台通知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包括平台网站内容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您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产品与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停止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用户不同意本协议而使用平台产品与服务的,则用户与平台未达成服务协议,所产生的损失、义务均与南方中心无关。用户一旦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浏览网站信息、下载网站内容、使用网站提供的第三方网站链接等,即视为用户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用户服务协议中的所有条款。
用户确认:在使用平台的产品与服务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且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对本协议有疑问已经向南方中心咨询,并且南方中心已经对协议条款、用户疑问做了充分的解释说明。
第一条 用语解释与释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或术语应当具有以下释义:
1. 南方中心指深圳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2. IP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全称Intellectual Property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3. IP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指南方中心运营的为用户提供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数据搜索、知识产权预警、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金融、专利分布图、大湾区专利分布图、区块链版权存证等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的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4. 平台的产品与服务指通过IP大数据、专利预警、IP研发助手、可利用专利、专利价值评估、IP培育辅导、专利分布图和粤港澳大湾区专利分布图等产品形成的南方中心的公共服务;通过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形成的商业服务;通过区块链存证产品形成的版权保护的服务等方面的产品与服务。
5.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均是指本协议的条款。
第二条 协议主体
1. 南方中心与用户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平台向用户提供平台产品与服务等事宜,达成本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2. 除非协议中另有约定, 南方中心与平台用户等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用户在阅读、理解本协议内容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后,自愿申请注册成为平台会员的,在本协议生效后有权依据南方中心及平台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平台各项产品与服务等,并使用本协议及确认同意的其他协议规定的特殊服务。
2. 平台会员在本协议生效后有权依据南方中心及平台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平台提供的“IP大数据”(一站式知识产权查询服务,内容涵盖专利、高校、产业、研发人员、投融资机构、国内商标、境外商标、著作权八方面的内容)、“专利预警”、“IP研发助手”、“可利用专利”、“专利价值评估”、“IP培育辅导”、“专利分布图”、“粤港澳大湾区专利分布图”、“知识产权金融”、“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IP强企建设”、“区块链存证”等产品与服务内容。
3. 访客虽未申请注册成为平台注册会员,但其已构成本协议之用户范畴,并在浏览、下载等使用平台时视为同意本协议,接受南方中心及平台为其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用户会员资格被终止之日止。
第五条 南方中心权利义务
1. 南方中心声明并承诺其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复,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南方中心承诺并保证运用平台为用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但不对以下事项作出担保或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利用平台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时性或有效性等;
(2)、除另有特殊说明外,南方中心及平台不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为用户提供意见或信息;
3. 南方中心承诺并保证依据自身既有条件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平台的系统稳定性,但不就电讯系统或互联网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或由此而产生的其他任何非平台、南方中心自身原因引起的问题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用户合法合规地利用南方中心提供的“区块链存证”服务(具体包括原创存证、电子文件存证、网页取证、拍照取证、录音取证、录像取证)获取的存证信息或数据,南方中心承诺并保证将该存证信息或数据存储在南方中心的oss文件服务器上,存储有效期限为四年,超过四年的存证信息将自动清楚。
5. 南方中心及平台承诺并保证严格尊重和维护用户的隐私,保守用户的秘密,除非经用户书面授权,南方中心及平台承诺并保证不公开、修改或透露用户的基本资料等信息,亦不公开平台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1)、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有义务提供用户在平台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等信息;
(2)、为维护平台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
(4)、根据本协议及南方中心与平台的相关规定或者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6. 用户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南方中心与平台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立即停止对用户发布信息的技术支持和其他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删除含有有关信息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必要时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用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南方中心、平台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合理的追索费用:
(1)、用户提供的信息、产品等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或可能对第三方造成不利影响或侵害,或者涉嫌犯罪的;
(2)、用户利用平台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或宣传散播法律法规禁止散播的信息,或实施其他损害平台利益的行为;
(3)、用户有违反本协议及南方中心及平台制定的其他相关制度、规则的行为,经南方中心警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改正;
(4)、用户的行为严重干扰南方中心及平台正常的服务活动。
第六条 用户权利义务
1. 用户声明并承诺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组织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授权、许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南方中心及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
2. 每个用户在平台不能同时拥有超过一个的有效账户。账户使用权仅属于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初始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挂用、转让或售卖等。如果平台发现使用者并非账户初始注册人,平台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账户而无需向该账户使用者、账户初始注册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平台发现用户同时注册了两个及更多账户的,用户仅有权保留注册时间最早的账户,平台无须通知用户、有权直接注销、收回除最早注册账户外的其他账户,并且无需向该用户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于上述收回、注销账户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清空、用户通讯中断、商业方案遗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账户,以免因账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同时平台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 用户承诺并保证遵守本协议以及其与南方中心或其关联方签署的其他协议的约定,并遵守南方中心及平台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则,规则内容见平台制度规则的公布页面,维护南方中心及平台的正常运作及其公信力,不实施有损于南方中心及平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未经南方中心书面许可,通过本协议约定方式之外的途径进入南方中心或平台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本协议约定范围外的信息网络资源或服务;
(2)、未经南方中心书面许可,对南方中心或平台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南方中心书面许可,对南方中心或平台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妨碍南方中心及平台正常运作、有损其公信力的行为。
4. 用户承诺并保证妥善保管其在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凡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并由用户本人对其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责任。用户有权随时修改其密码,也可注销旧的账号开立新账号,但注销需要平台审核通过。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南方中心或平台并采取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提供或发布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基本资料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方中心和平台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及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
6. 用户承诺并保证使用平台服务的风险由其自身承担,其根据自身需求下载或通过平台产品服务取得相关信息资料,并由其自行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
7.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提供或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以下情形:
(1)、违反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散布谣言、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5)、其他含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协议等禁止内容的。
8. 用户承诺并保证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而给南方中心或平台造成损失,用户同意对南方中心或平台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 用户如需在其他方面引用平台数据信息时,应注明:“数据来源:IP南方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此外,不得将数据信息改变为其他产品或作为其他产品的组成部分进行销售。
第七条 知识产权有关
1. 平台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其自身开发的产品的所有权以及软件的知识产权等归南方中心所有。除非相关法律法规许可或征得南方中心同意,平台的信息及其任何组成部分不得被重新编辑、复制、仿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南方中心允许的商业目的所使用。如果南方中心确定客户行为违法或有损南方中心及平台的合法利益,则南方中心保留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提供服务、冻结或删除会员账号、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2. 必要时,平台将提供对第三方经营的其他网站的超级链接或指引服务,或者通过帧联及其他方式在平台上提供第三方网站的内容,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上包含或可获得的任何材料、文件、信息、通信、软件、图片、图表、标识、设计、录音、录像和声音以及平台上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对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仅为供用户方便之用。南方中心保留在任何时间终止对第三方网站链接的权利。所链接网站、网站上的内容及其描述或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均不受南方中心的控制,因此南方中心不对任何该等网站及其上的内容、产品或服务(包括对第三方网站的进一步链接)负责。用户一旦决定登录或使用任何所链接的网站,应当注意可能会受到适用于该网站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的限制,同时自行采取预防措施以便在登录或使用该网站时避免病毒或其他破坏性因素。对于用户登录或使用所链接网站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 南方中心对于任何所链接网站或其上所显示的内容、描述或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不作任何保证或陈述,并且不对其作出任何认可、建议、批准或介绍。除非南方中心另行明确规定或同意,南方中心将不是用户与任何被链接网站的提供者之间达成的任何协议的当事方。 南方中心不对因任何被链接网站上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存在的任何中断、延迟、漏洞或疏忽所导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无论该损害或损失是直接、间接、特别或是偶然的)负责。平台上出现对第三方网站的链接并不表示南方中心或平台与其相关联,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使用被链接网站中显示的或可通过其链接到的任何商标、商号、标识或著作权等。
4. 除非平台明确公告同意、南方中心书面声明同意,南方中心或平台没有认可、授权、赞助任何第三方网站使用平台网页的链接,平台/南方中心也没有与任何第三方构成关联企业、设立合资企业、形成合作企业或业务伙伴关系等,南方中心不对第三方引用平台的链接、第三方借用平台名义进行的宣传承担任何责任。
5. 南方中心及平台为了服务及网站数据的完整性,会通过公开抓取、用户贡献、第三方数据合作的方式提供部分信息,该部分版权为用户、第三方数据上所有,平台会进行标注和说明。
(1)、平台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机构、知识产权、工商数据等),著作权归第三方所有。用户若需要使用,需要和第三方联系并得到授权。
(2)、对于用户贡献、第三方数据提供的信息,平台无法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产权所有权等属性,用户需要对使用该信息的结果承担可能的风险或损失,平台不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该部分信息,欢迎用户参与和我们一起完善,如果涉及到有真实、可靠、知识产权纠纷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做信息的下线与删除处理。
(3)、对于用户本人创建并上传到平台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等,平台保留对其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的权利,并有权依南方中心独立判断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涉嫌违法、违规的内容实施删除。南方中心对于删除用户作品引起的任何后果或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信息有关
1. 协议任何一方对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南方中心及平台的技术秘密、资源,用户的基本资料等保密信息)及本协议所涉保密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协议其他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任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协议任何一方对于基于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取的标有秘密或专有标记的信息或技术、商业或者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持有方的许可或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这些知识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任何下列情况: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或之后任何时间,并非由于接受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的保密资料;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须予披露时;
(3)、根据法律要求,或者平台认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请求,平台可能会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来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解决欺骗、安全或技术问题,或者保护平台自身的权利和所有权;
(4)、为执行本协议,各方可按需要合理地向其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人披露适当的保密资料,各方须确保和促使其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人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5)、第三人向平台及南方中心提出权利主张,认为权利因为用户在平台的账户使用行为遭受侵害的,南方中心及平台有权根据自身审慎经营的要求,必要时披露涉嫌侵权用户的相关信息。
4. 为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向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有权为内部业务目的使用用户提供和平台收集的用户信息,诸如促进南方中心业务和南方中心提供给客户的服务及产品的日常管理和营运,监控本网站的使用及安全,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制备统计数字、进行规划和研究等目的;或设计服务和产品供客户使用;或推广(包括直销及市场调查)目的;或确认、核对或记录及维护通信和推广的联络名单;或解决争议、排除问题和执行本用户服务协议;或使南方中心任何业务或经营活动的参与者、附属参与者或受让人能对相关转让、参与项目、附属参与项目或转移进行评估;或与上述任何一项直接有关的其它目的。基于以上目的对用户信息的有权使用人,不仅限于南方中心,还包括经南方中心合法授权、与南方中心业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南方中心的任何附属公司、联营公司、业务伙伴和专业顾问,以及向南方中心提供与南方中心业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的行政管理、电信、计算机、付款、内容、信息服务或其它服务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5. 为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向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可能将用户的信息应用在以下方面:
(1)、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平台可能与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之外的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2)、平台可能会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存放在南方中心无法直接控制的其他地方(例如,存放在主机服务商托管的服务器或数据库上);
(3)、随着业务的发展,南方中心会对资产或服务进行买卖。客户、电子邮件或者访问信息等通常都属于此类交易中可以转移的商业资产。南方中心也可能在公司剥离、兼并、终止的过程中转移或者重新安排此类信息;
(4)、其他有利于向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应用。
第九条 税费有关
1.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及的税项和费用,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方各自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黑客攻击、政府管制或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络通讯瘫痪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事件。
2. 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或各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各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十天内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免责声明
1. 南方中心及平台提供的全部服务信息仅依照该等信息提供时的现状提供并仅供用户参考,南方中心及平台不对前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适用性等做任何承诺和保证。用户应对平台提供的信息自行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前述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全部风险,包括因其对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任何依赖或信任而导致的风险。南方中心及平台无需对因用户使用信息的任何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2.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南方中心及平台不能预料、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不当使用账户、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等给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等,南方中心及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由于用户以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等任何方式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登录网站内容违法、不真实、不正当,侵犯第三方任何合法权益等,给南方中心及平台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4. 用户完全了解并同意,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来自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也可能存在对他人权利(包括知识产权)造成侵犯的匿名、冒名、或伪造的各种信息或行为,用户须自行判断相关内容、信息、行为的安全性等风险,并自行独立承担上述风险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之日(以在本协议下方“□我已阅读并同意”处划“√”或点击确定等为准)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自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所述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即终止:
(1)、平台会员使用平台数据所从事的其他活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平台的使用规则或本协议约定等,平台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五条第5款之规定情形);
(2)、用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约定(含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并停止使用平台所提供的服务的;
(3)、用户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相关资格要求的;
(4)、南方中心及平台基于单方判断应终止服务的;
(5)、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
4. 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用户因在本协议终止前的行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 除非另行明示载明,任何通知将发往用户在注册过程中向平台提供的电邮地址或直接在平台网站上公告,平台也可以以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2. 任何通知应视为于以下时间送达:
(1)、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则电子邮件发送成功之时则通知已经送达;
(2)、如以快递、信件发送的,则寄件人寄出邮件的邮戳显示日期后三个工作日;
(3)、如通过传真发送,则传真发出当日(即发送人收到载明传真发送至用户确认的传真地址的确认报告之日)。
3、由于本协议所指用户将同时成为南方中心平台及证易链APP会员,故用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同时即代表用户一并同意《证易链APP用户协议》全部条款,具体协议内容以《证易链APP用户协议》约定为准。
4. 所有南方中心及平台在公司官方网站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用户的各项事务,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南方中心可因情势变更等原因修改本协议的条款及各类规则,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平台上公示,无论用户是否由于自己原因未能及时阅读等,均视为已明知并同意遵守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协议和规则变更后,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当然则视为已明知并同意遵守修改后的协议;如不同意,可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注销其在平台的账号。
6. 除非取得南方中心的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8.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或享受其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和利益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和利益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和利益的行使。
第十四条 隐私政策
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南方中心证易链的一项基本原则。基于合法合规原则,我们仅收集使用产品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南方中心证易链未经用户许可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2. 基于合法合规原则,我们仅收集使用产品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信息,使用我们服务时提供的信息如下:
(1)、账号注册信息:当您首次注册登录证易链,您需要提供您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创建登录密码;
(2)、在您使用账号存证出证前,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为向用户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用户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等其他的认证信息;如您是法人单位,我们还会收集您的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特殊规定的,用户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我们会获取您主动上传至我方的文件或本平台其他渠道存证的文件信息,我们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4)、如果您需要提供他人信息时,您需确保获得信息主体授权且保证其也愿意接受本隐私政策之约束,因为您提供的信息造成他人损害的,将由您承担责任。如果信息主体提出异议,我们将删除相关信息。
注:收集此类信息是为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实名要求。
3.证易链提醒用户注意,切勿在证易链服务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财产账户、银行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您使用我们产品服务时,您同意在我们平台内部各个操作页面共享您的信息。
(2)、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例如,应您合法需求,协助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3)、应您的监护人合法要求而提供您的信息。
(4)、根据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5)、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证易链或其他证易链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7)、为满足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目的和需要,将信息发送给支持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这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基础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我们将在处理您的该等个人信息前,征得您的明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要求我们的供应商、服务商在您的授权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8)、我们会将所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大数据分析。例如,我们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分析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城市热力图或行业洞察报告。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统计加工后不含身份识别内容的信息,用于了解用户如何使用我们服务或让公众了解我们服务的总体使用趋势。
5. 以下情形中,我们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 就下列相关事宜的发生,证易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证易链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政府、司法机关的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2)、由于用户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移动公证原因导致的个人信息的泄漏。
(3)、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侵入造成的信息泄漏。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信息泄漏。
7. 第三方SDK类服务商:
为保障我们的证易链app的稳定运行、功能实现,使您能够使用和享受更多的服务及功能,我们的应用中会嵌入业务合作商的软件工具开发包(TBS腾讯浏览服务、腾讯浏览服务、腾讯X5浏览器、腾讯浏览器等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我们会对业务合作商获取信息的SDK、应用程序接口(API)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令其按照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以保障数据安全。
8.为了向开发者正常提供标准统计分析服务,帮助开发者了解、统计其最终用户如何使用开发者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应用客户端、移动网站、PC网站及南方中心统计确认可提供服务的其他终端等,以下同),我们会收集最终用户的设备属性信息(例如最终用户的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配置、国际移动设备身份码IMEI、SIM卡信息IMSI)、设备位置信息(通过GPS、蓝牙或Wi-Fi信号获得的位置信息)。我们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密,从而提高对隐私的保护。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
2.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若各方不能解决或任意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南方中心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 违约方应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其他案件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4.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协议应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