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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汕头高新区,打造粤东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双核+双副中心”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汕头深度协作框架协议,扎实推动深圳、汕头两市深度协作走深走实,南方中心与汕头国家高进技术产业开发区签定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共建粤东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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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在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等领导见证下,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董事长黄卫家与汕头国家高进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育斌签定了《关于联合共建粤东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立足高新区,服务汕头,辐射粤东”的建设思路,加强汕头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意识、提升知识产权运营结构、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更好培育“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为目标,联合共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汇集深汕各大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优质创新资源与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团队高效对接,打造“粤东总部”知识产权产业化运营孵化基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渗透性和辐射力,保障知识产权服务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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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2年4月筹办,1993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分东、西两个片区,面积3平方公里。

1996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副厅级单位,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

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2018年9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拓展高新区建设管理范围,总面积达到29.94平方公里。

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区域创新策源地、粤东科学城。